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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李白与杜甫”
2016年10月20日 来源: 作者:刘 纳
记得那是在20年前,在距东京100多里的一所农村中学,我望着迷濛的天空和葱翠的田野,心里涌起难以言喻的感受。天和地之间仿佛正流动、摇曳着命运之谜,我想到了生命与死亡、幸运与不幸、现在与过去、悲剧与诗……
那是一个春天的黄昏,我刚刚读完了郭沫若的《李白与杜甫》。在没有什么书读的年月里,我十分珍视这得来不易的阅读机会——书是辗转借来的。阅读时的兴味至今记忆犹新,我不是把它当作一部论著,而是作为两位诗人的人生故事来读的。我知道书的作者,写过《女神》的青年诗人郭沫若已经80高龄,我惊奇从一位耄耋之年的老人笔下,依然能流淌出有锋芒,见棱角的文字。在见惯了他败人兴致的诗作之后,这本书使我感到郭沫若才情仍在,笔下仍健。
后来这些年,我曾经有很多次想重读《李白与杜甫》,尤其是在听到读到对这本书的讥评的时候。但直到前几天,当我无意中在图书馆的旧书库见到《李白与杜甫》,突然有一种如遇旧友的感觉,使我忆起当年阅读的感受。于是,我在一个夜晚,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大字印刷的书。我依然没有把它当作学术著作来研究,只是作为一本自己曾经喜欢过的书,希望能弄明白当初它为什么会使我心中凛动。
这里,我记下自己重读中的一些感受。
一
在这一次重读《李白与杜甫》的过程中,我不知不觉地唤回了20年前阅读时那种寻幽探奇的感觉。追踪着两位大诗人的人生途程,我心中再一次凝聚起对“命运”的关注。尤其是这本书的第1部分《关于李白》,有浓郁的命运感回荡于其间。在作者娓娓、侃侃的描述中,李白的生命之舟似乎在沿着既定的命运轨道行驶:“李白显然没有齐澣那样的才干,他生在这样的时代,而又不能‘摧眉折腰事权贵’(《庐山谣》),尽管他有‘兼善天下’的壮志,要想实现,岂不完全是个梦想?”“李自在政治活动中的大失败,在第一幕结束之后还有第二幕,不久也就要开场了。”(79页)“永王的迅速败亡,是李白政治活动中的又一次大失败,而且失败得更惨,更加突如其来。他虽然没有被杀,但寻阳的监狱在等待着他,夜郎的流窜在等待着他,迅速的衰老和难治的疾病在等待着他,李白所表演的悲剧逐步地快要接近尾声了。”(106页)……品味这几段清通爽利的叙述语言,会发现它们中间隐约收藏着命定的意味。作为一千多年之后的著述者,郭沫若当然已经能穿越时间的隧道,洞见李白人生旅途的全过程,但他却有意选取了与李白人生同步的“现在进行时”的观察角度。他以包含着潜在不安的推测笔调将一个诗人的人生次第展开,同时,这又是一种已经予知结果的推测。作者所使用的时间副词“不久”、“就要”、快要”不但表示出他将自己置于与李白同时的视点,而且暗示了充满关怀的介入态度。又正因为作者知道李白本人此时还无法予知的生命最后一个阶段将要承受的不幸,便连用3个“在等待着他”这样的句式,展现出羁縻着李白的命运之网。人们在失败与灾难尚未到来前所作的多种假想,总是比失败和灾难本身更令人心悸。当我们与作者郭沫若、与诗人李白一起“等待”着承受命运所施逞的威力,能够感受到悲剧的主调正从字里行简回旋升腾。
近80岁的郭沫若叙述到李白人生最后阶段终于遭受的大祸,表现了情同身受的关切。“长流夜郎!—李白又意外地遭受到大祸,于是刚得到解脱的心境又由亢扬的高峰陡降入苦痛的深谷。”(120页)人世间令人惊骇的“意外”遭际不能不引起郭沫若充满命运感的慨叹。但郭沫若原是不相信命运的人,他更信任性格的力量。早在20年代,在构思历史剧《王昭君》的时候他便把“好象在冥冥之中有什么在那儿作弄”的“命运的悲剧的解释”“改成性格的悲剧去了。”[①]当他面对李白蒙冤受难的遭际,他还是尽量摒弃李白人生中难以蠡测的偶然性因素,将李白的“失败”纳入中国文人、中国诗人共同的悲哀。
郭沫若有一段提挈全书的概括:“要之,李白与杜甫一样,在封建制度鼎盛时代,都紧紧为封建意识所束缚。他们的功名心都很强,都想得到比较高的地位,以施展经纶,但都没有可能如意。”这样,郭沫若将李白的个人命运放置于中国历史文化的大背景下,揭示其无法回避的必然性。即使仙风诗骨的李白,也不能突破中国文人以政绩事功确立人生价值的传统。郭沫若描述了李白怎样“扬扬得意”地入京去就“翰林供奉”,又怎样衔着失望和遗憾被“赐金还山”。(58页)郭沫若还描述了李白怎样自比乐毅,兴高采烈地应永王李璘之请做了一名并不受重视的幕僚,又怎样在永王迅速败亡后被以附逆罪投入狱中。郭沫若满怀同情地写道:“他的从永王‘东巡’,本来是出于一片报国忧民的诚意,谁想到竟落得成为一个叛逆的大罪人?”(107页)横亘于“报国忧民”的初衷与“叛逆”“大罪”的结局之间的阴差阳错,足以使读者感慨不己。
感慨过后,我不禁发问:李白62年的生命中,足以吸引郭沫若探寻兴趣的究竟是什么?按说,郭沫若所瞩目的该是李白那不世出的才情,但是,《关于李白》却并非以考察李白诗歌的成功为主线,相反,作者将大部分篇幅用来叙述李白在政治方面的“失败”。《李白在政治活动中的第一次大失败》、《李白在政治活动中的第二次大失败》、《李白在长流夜郎前后》这3个章节衔接成了李白以“失败”为主题的半生轨迹。很明显,作者论述的重点在人生而不在诗。当郭沫若以悠远的遗憾感和强烈的不平感叙说一个成功的诗人的“失败”的人生故事,他的思考牵连着一个古老而常新的题目:中国诗人在诗与政治之间的徘徊。
郭沫若写道:“李白虽然号称为‘谪仙人’,其实他的功名欲望是非常强烈的。”他列举李白喜欢称道的历史人物如傅说、吕尚等,“都是所谓‘安邦定国’的风云人物。他每每以他们自比。”(54页)我猜想郭沫若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可能会联想到自己。因为我读到这里时,突然涌集到我脑海里的竟是郭沫若本人的诗句。“万事请从隗始耳,神州是我我神州。”这是郭沫若写于1919年的一首旧体诗中的句子。当时的郭沫若正以崭新的形象出现于新诗坛,但他同时却又用旧体形式表达了自己所接承的中国文人古老的志愿:象郭隗那样为帝王师,为“安邦定国”之栋梁。“苟与吕伊同际遇,何因憔悴做诗人?”这是郭沫若写于1938年的《长沙有感》中的句子。当时的郭沫若已经是中国作家中最活跃的政治人物,但他仍然认同了千古以来中国诗人世代传递的遗憾:渴望有却未能有吕望、伊尹那样的际遇。表达这种遗憾的诗句还有不少:“媿无金板陈韬略,欲挽银河洗甲兵。”(《感时》)“揽辔澄清志,才疏苦未酬。……北找空投策,抗倭媿运筹。”《和夷老》)尽管政治活动在郭沫若的人生事业中占很大比重,但他毕竟没能扮演他曾经期望扮演的决大疑、定大策、斡旋大局、力挽狂澜的角色。到了写《李白与杜甫》的时候,倘若尘封在记忆里的这些诗句重又翻跃到心头,郭沫若会有怎样的了悟与困惑、审度与唏嘘、省察与叹息?
二
李白在政治活动中屡屡“失败”的命运是中国诗人两千多年集体承受的悲哀的一个缩影。但郭沫若也注意到了李白的性格气质不适合于政治活动。
郭沫若对李白的政洽表现有严苛的批评。他指责李白“在国难当头的时候,求仙固然不应该,‘奔亡’也同样不应该。”在对《扶风豪士歌》的分析中,郭沫若写道:“‘扶风豪士’不知道是什么人,看来也不外是一个逃亡分子,并不能算作什么‘豪’!但李白不仅誉之为‘豪士’,而且还跟着一道胡闹——大开酒宴,吴歌楚舞,脱帽在手,抛向空中,却自比为张良,实在是太不成话?”(85页) 在对《猛虎行》的分析中,郭沫若严厉地斥责道:“‘窜身南国’,还要胡乱享乐,自鸣得意!李白在这时实在是胡涂透顶了!”(86页)或许,郭沫若有严苛的理由,他本人是有过勇赴国难的豪义之举的。30多年前在民族危亡关头所表现的报国血诚,留下了映照他后半生的光荣。人往往容易以自己为尺度品评他人,即使对于处境迥异的古人,也难免推己及人。郭沫若以严峻态度批评李白进入永王幕府前的“逃避”和“胡乱享乐”,却对李白“附逆”的罪名做了充满理解的开脱。在郭沫若看来,李白前一段时间的表现缺乏使命感和责任感,而他从永王却是出于“报国忧民的诚意”,即使投错了门坎,也该以“天真”原谅。对于永王东巡事及李白从永王事,历来有不同的看法,我在这里所注意的是郭沫若熔铸进了个人情感的评论立场。他不能容忍一个诗人在民族灾难面前没有切实的表现,他却宁愿为一个诗人因天真的热情站错了队辩护。这使我想起在写作《李白与杜甫》40多年前,年轻的郭沫若曾经论证过艺术家与政治家可以“兼并”:“一切热诚的实行家是纯真的艺术家,一切志在改革社会的热诚的艺术家也便是纯真的革命家。”[②]他当时是以审美的浪漫的态度看待政治。在历经了大大小小的政治风浪,早已写过《十批判书》、《甲申三百年祭》等历史著作的晚年,他当然不会再在艺术家和政治家之间直截地划等号,但他仍然保持着对艺术家在政治活动中“热诚”、“纯真”的行为动机的尊重。在政治动机与政治效果的矛盾中,他更看重的依然是前者。然而,从郭沫若对“李白是被挟在两种私心之间遭受到灾难”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他已经几乎要推出一个与自己过去所持有的观点相悖的结论:以诗人的天真的性情去参与政治是没有不“失败”的。而郭沫若却又最瞧不上诗人在国难面前的逃避行为。郭沫若给李白设计了唯一正确的出路:“联结有志之士和人民大众一道抗战。”徜若李白重生,也有理由为自己分辩:“我本以为永王是‘抗敌’的‘有志之士’啊!”实际上,郭沫若自己己经替李白做了这样的分辩。那么,前不通,后不通,左不通,右不通,身逢板荡时世的诗人真没路可走了。
从郭沫若对“李白在政治活动中的第二次大失败”的叙述中,读者能充分领略到政治斗争的残酷性,虽然作者避开了“残酷”这个词。“尔虞我诈,我诈尔虞。这就是封建帝王父子兄弟之间的现实关系。“诗人李白处在这种关系的夹缝中差点掉了脑袋。当郭沫若写到李白“举酒太息,泣血盈杯”“异常悲愤而伤痛”(107页)时,他的真切的同情已经溢于字里行间。值得注意的是,郭沫若还提到“另有一篇文章《为宋中丞自荐表》,前人似乎不曾怀疑过,但却是大有可疑。(117页)他认为:“这篇《荐表》决不是李白的代笔,甚至是否经过李自看过,都值得怀疑。“我看,这是当时肃宗朝廷里面认为李白该杀的一批人的任意栽诬。”(119页)既把这件事看作一场准文字狱,郭沫若不再压抑郁积的愤怨,填膺的不平气终于畅快地宣泄出来:“真是活天冤枉”。“活天冤枉”这4个字所迸溅的强烈的感情电火,映照出郭沫若内心急于排渲的哀恸和愤激。这锋芒毕露的渲泄仅仅是为李白抱屈吗?且不必到历史与记忆里打捞,就在郭沫若写作的当时,中国诗人、文人中横遭“活天冤枉”的就大有人在。连他自己钟爱的儿子,也“活天冤枉”地惨死在棍棒之下。“任意栽诬”的事,郭沫若亲见、亲闻的该太多了!他本人总算是受到特别“保护” 的,也不过在小心与违心之间深有忌惮地度过日子,难保不会有不测之祸突然降临。那几年间,郭沫若孤零零地在政治活动中扮演着需要他扮演的角色,但当夜深入静,寂寥默思中,他不会扼腕长叹,仰天长嘘吗?凭古吊今,他所发出的“活天冤枉”的呼喊里能不包含着就事论事以外的内容吗?
郭沫若着重描述了李白性格的“天真”和“认真”。他写道:“李白这位诗人,看来是很天真的,他一高兴起来便容易在幻想中生活了。”(124页)在谈到李白的“天真”的幻想的时候,郭沫若甚至用了一个自己青年时代非常喜欢却已久违了很多年的词“葱茏”。尽管“幻想毕竟只好幻灭”,郭沫若依然赞赏李白的天真的热情,在他的人品天平上,勇于任事的猛浪的天真总是高于转圜模棱的。对于李白的“认真”,郭沫若也做了全面的考察:“李白本人倒是很认真的。他想做官——说得冠冕一点,就是‘兼善天下’,很认真;饮酒,很认真;作诗,很认真;好神仙,也很认真。(138页)“才富而命啬,名高而运蹇本是中国古代天才诗人们共同体验过的悲哀,而李白在政治活动中一败再败,以至身入囹圄的尤为令人唏嘘的噩运,至少部分地与他“天真”而“认真”的性格有关。认真则不甘寂寞,不甘置身国家大事之外,天真则往往眼高识暗,未能料事于前,也难能杜祸于后。当郭沫若写到“花遭两次重阳,人遭两次重伤。”(132页)“照样自比为大鹏,自负之心至死不变。然而自叹‘力不济’……”,(133页)他对李白的真切的同情和超逸出李白命运的人生感慨己经深沉地折射出来。
三
与《关于李白》一样,在《关于杜甫》里郭沫若所谈论的并非杜甫的诗歌而是他的人生。作者列出的9个章节题目,没有一个是关于诗歌创作的。行文中摘引了杜甫的大量诗作,有的还附上白话译文,但那只是出于讨论杜甫的阶级意识、生活境遇以及人格品性的需要,而并不进入对作品的艺术研究。郭沫若写道:“完全可以肯定,杜甫是有雄心壮志的人,他总想一鸣惊人,一举而鹏程九万里。但这种希望,他一辈子也没有达到。”(252页)对于“一辈子郁郁不得志”(328页)的杜甫,郭沐若也能体味其悲凉和痛苦。例如,郭沫若注意到:“因为‘朝廷’疏远了他,又因为病,所以他在大历四年的《暮秋枉裴道州手札,率尔遣兴寄递,近呈苏涣侍御》一诗中竟说出这样等于绝望的话:‘此身已愧须人扶;致君尧舜付公等,早据要路思捐躯。’……倔强的杜甫说出了这样的诗,悲凉的心境是可以揣想的。”(275页) 不过,在《关于杜甫》的写作中,这样的理解态度较少达诸笔端,而作者侃侃畅述的多是讥诮贬损之辞。
《关于杜甫》的第1个章节题目是《杜甫的阶级意识》。郭沫若在提到杜甫的名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之后,十分明确地亮出了评价尺度:“你究竟站在哪一个阶级的立场,为谁服务?”紧接着便是不须推导的结论:“他是站在地主阶级的立场、统治阶级的立场,而为统治阶级、地主阶级服务的。”(193页)在写作《李白与杜甫》的70年代初期,“阶级立场”成为时流所崇尚的判断是非正负的终极标准,郭沫若在当时援用这样的标准不足为奇,读者会产生的疑问是:郭沫若为什么不以同样的标准去对李白做同样直截了当的阶级分析?实际上郭沫若不愿将李白推到被“批判”的位置上。这只能以他写作中所带有的强烈的好恶情绪来解释。
1947年,郭沫若曾在《历史人物·序》中谈到自己对历史人物作为研究对象的选择标准:“主要是凭自己的好恶,更简单地说,主要是凭自己的好。因为出于恶而加以研究的人物,在我的工作里面究竟比较少。我的好恶标准是什么呢?一句话归宗:人民本位!”
很明显,杜甫属于郭沫若“出于恶而加以研究的人物”。郭沫若写道:“或许又有人会说:‘你是偏爱李白,在挖空心思扬李抑杜。”(186-187页)说起来,从《关于李白》倒看不出怎么因“偏爱”去“挖空心思”地“扬”,而《关于社甫》里因“恶”而“挖空心思”之处确是随处可见。
郭沫若需要论辩对象。他认为:“可怪的是解放前后的一些研究家们,沿袭着旧有的立场,对于杜甫不是采取批判的态度,而是依然全面颂扬,换上了一套新的辞令。”(196页)《关于杜甫》表现出很强的辩驳色彩。论辩双方使用的是同一个评判尺度——人民性。以萧涤非为代表的“新的专家们”以人民性为尺度,替杜甫戴上了“人民诗人”的桂冠,郭沫若同样以人民性作尺度,却从杜甫头上摘下了“人民诗人”的帽子。而在郭沫若去世之后,萧涤非写于1979年的答辩文章《关于<李白与杜甫>》[③]依然坚持用人民性作评价标准。以同一个标准评价同一个诗人,得出的竟是截然相反的结论,这一现象已足以引起我们的疑惑。至于论辩中的强辞夺理,浮浅荒唐,更是令人惊骇。例如在分析著名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时,郭沫若以对“南村群童”的阶级属性的确定,来证实杜甫的地主阶级立场和地主阶级感情:“使人吃惊的是他骂贫穷的孩子们为‘盗贼’。孩子们拾取了被风刮走的茅草,究竟能拾取多少呢?亏得诗人大声制止,喊得‘唇焦口燥’,......”(215页)萧涤非在反驳这段分析时则征引杜甫《泛溪》诗以说明我以为要断言这些村童都是贫农成分,其中就没有地主富农的孩子,是很困难的”。再如关于这首诗中的“寒士”究竟是指穷读书人的争论,关于48岁的杜甫笔下出现“白头乱发垂过耳”的诗句是否撒谎的争论,等等。而这些争论终究是为了给诗人杜甫划阶级成分。写到这里,我感到了切实的悲哀:我们第一流的学者竟煞有介事地打着这样无聊的笔墨官司。
郭沫若对杜甫的某些指责已经不仅是诛求过甚,而且是故意找茬了。用一个老舍在《龙须沟》里用过的北京话语汇来形容,就是“嚼清”(读jiao qing ),只有这个词才能确切形容那种故意搬杠的劲头。不过,可以想见,郭沫若在出语锋锐的强辞呈辩中,在一随己意地对杜甫大加奚落时,一定感受了很多快意。他大概好久没有领略这样的快意了。他的好翻新出奇,好做翻案文章的癖性在生命的最后阶段又得到一次尽兴的表现。曾经使我诧异不解的是:对于杜甫这样一个一千多年前的大诗人,郭沫若怎么会有如此切近的厌恶?这甚至使我疑心郭沫若是要借杜甫去骂骂什么人。
郭沫若对杜甫的恶感有悠远的缘由。早在幼年时代,他就“不甚喜欢杜甫”。[④]在一个人童年时期的好恶情绪里,已经包含着长大以后也很难改变的个性禀赋的因素。直至60年代初,他仍然公开表示“对杜甫我就不大喜欢”。[⑤]至于郭沫若1953年为成都杜甫草堂所书对联,以及1962年所作的纪念文章《诗歌史中的双子星座》,其中对杜甫的褒扬不过是为纪念古代文化名人的需要,站在他当时文化界领导人的位置上不得不那样写的。
到了写《李白与杜甫》时,“如水到口,冷暖自知”的“不大喜欢”的“口味”转化成了切近的嫌恶。如果我们注意到《杜甫嗜酒终身》这一节与《关于杜甫》其它章节的区别,或许我们能对郭沫若厌恶的究竟是什么做出一些较合理的揣测。一反讥诮讽诽的笔调,郭沫若在这一节表现了十分投入的理解态度。酒使郭沫若看到了一个更真实也比较可爱的杜甫。在阐释《乐游园歌》时,郭沫若写道:“就有几根白头发,哪里就能把酒抛掉?就用大海杯罚我一百杯,我也不推辞!别人不理我,我只朗诵我自己的诗。没有穿戴上朝衣朝冠的杜甫,和‘斗酒诗百篇’的李白,为了纵饮不惜倾家破产的李白,似乎没有两样。”于是我们知道了,郭沫若并非对杜甫持有全面的痛恨,他所厌恶的只是那个“穿戴上朝衣朝冠”,“一饭未尝忘君”的杜甫。就在这一节里,郭沫若提到杜甫“飞扬跋扈”的诗作《今昔行》和晚年作品《狂夫》时还写道;“可见杜甫并不自以为是文质彬彬的圣人君子”。郭沫若并且把杜甫《赠李白》七绝一首“秋来相顾尚飘蓬,未就丹砂愧葛洪。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看作“李白与杜甫的双人合象”郭沫若认为,杜甫56虽时写的诗《醉为马坠,诸公携酒相看》“活画出了一个真正的杜甫”。从郭沫若描述语言所挟带的热烈情绪可以看出,他对这“真正的杜甫”不唯不厌恶,甚至有认同感和亲切感。“好不痛快!又有酒,又有肉,酒坛酒罐,肉盘肉串,堆积得如山如峦。还有琵琶和羌笛的合奏,大叫大喊,干杯干杯!我们知道郭抹若从少年时代起就很喜欢酒,到了写《李白与杜甫》的时候,假使他想以酒浇胸中块垒,也难以唤回当年的豪兴,而当郭沫若描述着这富有刺激力的酩酊狂饮的情境,他的文字中情不自禁地洋溢着“意饮”的兴奋。这时,他似乎已经把“阶级分析”撇到了一边,不再去追究“好不痛快”的肉山酒海是否属于“地主生活”。杜甫爱酒不象李白那样有名,郭沫若却列了“嗜酒终身”的专章,引征大量作品,阐幽彰潜以说明:“新旧研究家们的眼睛里面有了白内障——‘诗圣’或‘人民诗人’,因而视若无睹,一千多年来都使杜甫呈现出一个道貌岸然的样子,是值得惊异的。”
与其说郭沫若厌恶杜甫,不如说他更厌恶“道貌岸然”的“圣人君子”形象。为了剥下“新旧研究家们”披在杜甫身上的“道貌岸然”的外衣,郭沫若不惜以很多难以使人宾服的夸张之辞去做逻辑颇奇的辩争。同时,他又不得不绕开厌恶杜甫的更真实的因由,将论争置于“人民性”的通行尺度之下。这便是《关于杜甫》写作中那些令人诧异不解的片面和悖谬的由来。
四
在《李自与杜甫》中,除了冠冕的“人民性”的评价尺度之外,还隐藏着一些与时尚有所背悖的评价尺度,其中包括对朋友是否讲义气和对权贵是否巴结逢迎。
对于“朋友”这一层关系,郭沫若在他写于1946年的《鲁迅与王国维》中有过阐述:“…想提说一项重要的关系,就是朋友或者师友。这项关系在古时也很知道重视,把它作为五伦之一。而在今天看来,它的重要性更是有增无已了。这也就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关系,在一个人的成就上,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中国传统文人历来看重友谊对于人生的意义。在“五伦”中,朋友关系最具选择性。与亲缘关系(父母子女)和契约制约(君臣、师生、婚姻)相比,朋友之间往往存在着更多的共同和共通之处。友谊的义务是朋友间自愿所尽,出于情义而并非本分,正因为如此,来自朋友的情义也就更令人感动,更值得珍视。郭沫若曾经说过:“中国的旧道德形式有些是不能一概毁灭的”。他对中国传统道德的精神价值有过切实的认同,他把友道中的“义”当做人类的基本道德来重视。在历史剧《虎符》中,郭沫若这样通过如姬之口赞扬为道义而自杀的侯嬴:“他本来是可以逃走的。……但是,候先生他却不肯逃走,他要向夭下后世的人表示:信陵君的朋友就是这样的人,有担当,有勇气,有智谋,有良心,而且不怕死。”
与“舍生取义”相反的是友道的反复。
看得出来,对于李白和高适这两位诗人之间的友谊“成为了玄宗与肃宗父子之间、李亨与李璘之间权力争夺的牺牲”,郭沫若有如同身受的悲愤。借着阐释《古风》第59首,他写下了一段情绪十分投入的文字:
纯白的丝,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看你是靠近哪一边。汉景帝时的窦婴与田蚡都以外戚相继得势,宾客即互为盈亏,趋炎赴势者只朝有权势者的一边跑。交道是所谓“翻手作云复手雨”的。饮酒高歌、慷慨激昂时所发出的盟誓,毕竟不过是一时的心血来潮。张耳与陈余那样共同起义过的朋友,后来不是火并了吗?——张耳为汉将,把陈余杀掉了。萧育与朱博那样的刎颈交,后来不是也势不两立吗?
郭沫若特意把《古风》第59首逐句译成白话文。译文中词锋放纵,如“不过是一时的心血来潮”等,明显地有他本人感受的掺入。友道的反复昭显出人性的凉薄和人情的险巇。郭沫若本人未曾披露过这方面的亲身体会,但在写到古人的时候,对于人情的反复是多有涉及的。例如写于1943年的《夏完淳》中由夏完淳诗“每每露有不胜今昔之感”推测:“这种冷暖炎凉的情形固然是人世间的常态,因此也令我想到夏完淳的被捕上必然会有出卖他的人。”郭沫若一再在历史剧里抨击叛师背友的出卖行为,我们只要看他对于“侠义”有过多少倾心的赞烦,我们就可知道他对“势利”的宵小之徒有怎样的鄙视和憎恶。对于唐代唯一显达的诗人高适,郭沫若找不出他“卖友”的证据,但他在朋友落难时不予援手,这已经足以供郭沫若讥刺了。在“飞黄腾达起来了”,“直等于幸灾乐祸”这些贬损色彩十分鲜明的词句下面跃动着作者的鄙薄之意和不平之气。
郭沫若在涉及李白与高适的关系时,仍坚持了传统的“义气”的道德标准,而我们不能不回想起在他写这本书的60年代末期,正响彻着阶级斗争、路线斗争压倒一切的口号。“亲不亲,路线分。”亲如父子失妻而反目成仇的事也会受到鼓励,何况朋友!倘若以合于时流的评价标准去衡量李、高关系,高适大义灭友的坚定立场才是该大加肯定的。“高适既是讨伐永王的统帅,李白自然也就是他所讨伐的对象。李白的下狱是否出于高的指令不得而知,他至少是采取着作壁上观的态度。”绝顶聪明的郭沫若大概不会不联想到,高适这种“划清界限”、不讲人情的作法正是文革期间所提倡的,但他仍然站在友谊的而非政治的立场,采取了与时流相悖的评价人物的标准。如果我们联系到郭沫若的友人中有不少当时也正遭遇着与李白相似的处境,那么,隐藏在历史故事表层下面意思就几乎呼之欲出了。
在《李白与杜甫》里,除“义气”的评价尺度之外,更耐人寻味的是:郭沫若还把是否逢迎巴结有权势者,当做了衡量人品高下的一个标准。他用这个标准衡量李白,认为“李白在封健时代的文人中还算比较有节概的。”“他所交往的上层也还比较有所选择。”“李白的为人比较还能洁身自好,虽然他也有他的十分庸俗的一面。"他同样用这个标准衡量杜甫,则一再用了“庸俗”这个词。庸俗的表现在于门阀观念和攀援朝贵。郭沫若认为在这两个方面杜甫都甚于李白,因此杜甫的“庸俗”也在李自之上。
杜甫与李白的陈情干谒,都是为了向统治者推销自己的才能,希望得到统治者的擢用。作为实现自己见用于世的抱负的一种途径,本是难以指责的。杜甫大不见谅于郭沫若的是,“他所恳求的人,往往不择对象。”而且,“用力之勤,数量之多”以及“低首下心,卑躬屈节”的态度却嫌太过分。郭沫若引征杜甫表文与赠诗中的谀辞,不时啧以指斥和奚落:“这个人的历史,杜甫不会不知道,怎么能以‘维岳降神’的调子来恭维呢?”,这样的害虫,杜甫求他荐举,在赠诗中竟称之为‘骅骝’,为‘间出’的‘异才’”“恭维一个坏人,竟这样不惜工本!”……郭沫若对谀辞的反感已经通过辞锋激烈的文字表达出来,但我们却不能不联想到郭沫若这些文字正写在谀辞横飞的年代,那些年里郭沫若也说了、写了一些致使他在身后屡遭物议的话,因此,很难揣测他在责备杜甫那些低首下心的谀词的时候会有什么样的真实感受。
可以肯定的是郭沫若一定有矛盾的心情。实际上,郭沫若也并不认为杜甫一身俗骨。他阐释《早秋苦热堆案相仍》诗时描述杜甫“大诗人不耐烦做刀笔小吏的神态”,与杜甫原诗同样“写得活现”,看似语涉讥讽,实则别有会心。郭沫若在谈到“李白之所以为李白”时,指出了李白性格中两个矛盾的方面:“又庸俗又洒脱”杜甫的性格和行为方式中何尝不存在同样的矛盾?矛盾的两难选择在于,对“洒脱”性格的正面肯定只能以放弃与“安邦定国”之志相关联的功名欲望为代价。即使功名不值得追求,求荣希宠之心更该受到鄙薄,然而,见用于世的抱负也要随之舍弃吗?我们还应该记得,“洒脱”也是郭沫若曾经批评过的人生方式。30年前,郭沫若谈到他相当敬慕的陶渊明的“旷达”时,有过 “邻于自私自利”的苛评,那么,他现时是否认为,宁可“邻于自私自利”也强于巴结权贵的“庸俗”?倘若我们再次联想到《李白与杜甫》是写在郭沫若漫长人生中最不“洒脱”的一个时期,我们更容易产生一些不堪究诘的疑问。
郭沫若写道:“李白的性格是相当矛盾的,他有时表现得清高,仿佛颇有浮云富责,粪土王侯的气概,但他对于都门生活乃至宫廷侍从生活却又十分留恋。”郭沫若本人难道不是相当矛盾的吗了在大多数中国人都已经学会避免真诚的年代里,郭沫若也深怀忌惮,逆心行事,有一些日后使他声名受累的表现。重读《李白与杜甫》,我觉得面对的不仅是“相当矛盾”的两位古代诗人;还有一位相当矛盾的郭沫若。而当我读到这样一段话“其实李白的值得讥评处是在他一面在讥刺别人趋炎附势,而却忘记了自己在高度地趋炎附势,我心里有莫名其妙的震动,其难以辨析真意之处已足够我慨叹与沉思。
五
《李白的道教迷信及其觉醒》一文以诗一样的文字做为结尾:“人是清醒的,诗也是清醒的。夭色‘向暮’了,他在向吴筠诀别;生命也‘向暮’了,他也在向尘世诀别。”
我读到这一段文字时,有不胜低徊之感。郭沫若仿佛正在伴送一位不朽诗人走过人生的最后路程,而他自己,似乎也感觉到生命已接近终点。
郭沫若的漫长生命也‘向暮’了。在人生黄昏的苍茫暮色里,他振奋起最后的才情,写下了自己文墨生涯中的最后一本著作。
用学术眼光看,《李自与杜甫》不是一本经得起推敲的著作,它缺少学术著作所要求的谨严和郑重。这是一本用文学笔法写成的书,它的色彩和意味,它的咄咄逼人的气势和它所溶注的情感活力,都使它不同于一般的学术著作。在“人民性”的标准尺度和扬李抑杜的表层评价下面,隐隐然藏着作者不便明言的曲衷和异常微妙复杂的心绪。处于当时的政治环境中,郭沫若只能把自己的思考和感受寄寓在这样一本书里。
写作《李白与杜甫》的时候,郭沫若也到了该总结人生的年龄。他比以前许多时候都“清醒”。面对两位古代大诗人的命运,他有所思,有所忆,有所悟,他当时的真实心境在这本书中有脉络可寻。倘若把《李白与杜甫》看做一本意在讨好邀宠的书,借用郭沫若为李白打抱不平的诗来说,那真是 “活天冤枉”。
刊《郭沫若学刊》19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