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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益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析
2016年10月20日 来源: 作者:郭平英
内容摘要:1942年在中共南方局支持下成立的群益出版社,为扩大资金来源,于1945年实行股份制,董事长由群益出版社的创办人郭沫若担任。该出版社于1951年首开“公私合营”之先例,并入上海新文艺出版社。出版社最后一任负责人吉少甫同志捐赠的《群益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清单》,揭示了上世纪40年代这段不为人知的历史。一批在国统区工作的党内知识分子和爱国民族工商界人士无私奉献,共同携手打造抗战文化,扶持中国进步出版事业的往事,不应被历史遗忘。
关键词:统一战线 出版业 群益出版社 股份制
抗战进入相持阶段后,重庆成为中国文化出版的中心,出版业异常活跃。不仅有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世界书局、大东书局、开明书店、良友图书印刷公司等一大批有影响的出版机构云集山城,还有不少文化名人直接步入出版业界,如陈望道创办了文聿出版社,沈钧儒创办了峨眉出版社,徐悲鸿创办了正风出版社,郭沫若创办了群益出版社,等等。这些新组建的民营出版机构在资金并不雄厚的的战时条件下,为出版振奋图书出版界的民族精神,推动民主思想的传播立下汗马功劳。
群益出版社成立于1942年8月。在文化工作委员会担负领导职务的阳翰笙、冯乃超根据周恩来的安排,参加了出版社的筹建和资金筹集,以个人名义入股,并派从事过出版工作的中共党员负责日常业务。同时,群益出版社又兼有家族经营的迹象,郭沫若和夫人于立群率先参与集资,由郭沫若的侄子郭宗益(字培谦),文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秘书担任首任经理;总编辑刘盛亚,是郭培谦的内弟。社名则由郭沫若从两位创办人于立群、郭宗益的名字中各取一字,集为“群益”。在郭沫若为出版社的题诗中道出社名的寓意在于:“文化之田,以耨深更。文化之粮,必熟必精。有益人群,不负此生。”
群益出版的第一本郭沫若的作品即历史剧《虎符》。以后相继出版了23种郭沫若的作品集,包括历史剧《孔雀胆》、《南冠草》、《筑》(即《高渐离》),诗集《蜩螗集》、《战声集》,散文集《羽书集》、《南京印象》,史学著作《屈原研究》、《十批判书》、《青铜时代》,翻译作品《政治经济学批判》、《少年维特之烦恼》、《浮士德》、《美术考古一世纪》等。此外,还出版了瞿秋白、阳翰笙等人的著译作品,承担了郭沫若主编的学术刊物《中原》的编印、发行。抗战胜利后,群益出版社从重庆迁至上海、又从香港再度返回上海,在新中国成立后不久的1951年,与海燕书店、大孚出版公司合并为上海新文艺出版社,即今天的上海文艺出版社,可谓开“公私合营”的先例。回首群益出版社历时九年的路程,阳翰笙做出这样的归纳:在抗日战争中、后期和解放战争时期,群益出版社为出版郭沫若的政治、文艺、史学著作,及外国文学名著和艺术理论著作做了大量工作,团结了大批文化工作者,配合生活·新知·读书三联书店,对一些民族资产阶级代表人物开展了统战工作,为团结出版界同国民党当局进行合法斗争,为新中国出版事业的建设,做出不能抹杀的贡献。
股份制的建立和三次招股
群益出版社以出版学术著作为主的一家民营企业,在资金周转上一直受到买不到平价纸,印刷、邮寄费用昂贵等难题的困扰。这一境况反映了重庆新出版界的普遍状态。在抗战胜利前夕的1945年5月,郭沫若受重庆29家出版单位托付,起草了《出版业紧急呼吁》。紧急呼吁中强调“精神食粮之充盈,健康”,“是衡量一国文明之标准”;批评政府如果真正重视文化事业,即应对新出版业界立即予以支持,否则“正当之出版业,势必从此死亡,而泛滥于市场者皆将尽为腐蚀国家生命之色情低级读物”。
为了扩大社会资助渠道,郭沫若又与阳翰笙、冯乃超、于立群共同谋划,于1945年8月将群益出版社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郭沫若、冯乃超、阳翰笙、于立群、胡克林等人组成,郭沫若任董事长。胡子昂、胡克林父子的投资代表冯克熙(新中国成立后历任重庆市副市长、重庆社会大学校长、民盟中央名誉副主席等职)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群益出版社前期负责人、作家屈楚担任。
然而,群益出版社的经营业务在1951年彻底终结以后,群益股份制的运作经过就成为一段无人问及的历史。2007年10月,群益出版社后期负责人吉少甫同志捐赠给郭沫若纪念馆一份《群益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清单》(简称“清单”),经过向吉少甫同志的请教和对其他相关人物历史资料的查寻,基本理清了群益出版社的资金来源。
“清单”共计2页道林纸,由原群益出版社财务负责人宋心屏编制于1951年5月,正是群益、海燕、大孚合并进入新文艺出版社之际。从清单中可以看出群益出版社三次集中招股的过程:第一次在重庆,1945年下半年董事会成立初期;第二次在上海,1946年年初至年末;第三次在香港,1949年3月至5月。三次招股,股东共计43户。“清单”将股东不同时间地点投资的国币、港币,按照当时当地的黄金比价进行了折算。4年时间累计投资342.03两黄金。
“清单”中投资额大于1两黄金的股东和金额,以投资时间为序,排列如下:
第一期
1945年8月 郭沫若(含吉少甫、屈楚、刘川等) 28.66两
郭培谦 15.56两
陈铭德 9.40两
刘建筹 4.72两
魏德芳 4.72两
刘盛亚 3.30两
冯乃超 0.94两
(以上注册股份,应含有自1942年8月出版社成立3年来陆续投入的资金)
1945年9月 于立群 1.17两
1945年11月 任德宗 17.31两
胡克林 11.54两
西南蚕丝公司 5.76两
沈起予 2.30两
1945年 8~11月 华东新闻出版处 10.67两
其余小额股东6人 3.48两
第二期
1946年2月 郭沫若、冯乃超 15.17两
沈起予 3.95两
1946年4月 冯克熙 2.56两
西南蚕丝公司 3.12两
1946年10月 西南蚕丝公司 49.30两
1946年4~10月 其余小额股东8人 2.65两
1947年1月 华东新闻出版处 0.67两
第三期
1949年3月 于立群 4.16两
李曼云 4.16两
1949年4月 古耕渔 50.00两
1949年5月 黄中傑 33.33两
李君侠 23.32两
沈西琳 20.00两
俞少斌 4.16两
1949年3~4月 其余小额股东10人 7.04两
股份公司的股资来源
1、积少成多的中共党组织的投入
从1945年8月到1947年1月,中共南方局通过冯乃超、阳翰笙先后用张谷年、邢延禄、萧紫园、方学文、伍仲堪五个化名,向群益出版社投入六笔资金,总计11.34两黄金。这六笔资金虽然数额不大,却证实了中共党组织在抗日战争胜利后对文化出版工作的扶持,证实了群益出版社和党的紧密联系。在群益合并成新文艺出版社时,这些化名股东的“党资”全部归在了“华东新闻出版处”户名下。此外,还有1945年8月“冯乃超”名下的0.94两黄金,1946年2月“郭沫若、冯乃超”两人联名投入的15.17两黄金。据吉少甫分析,后者应是郭沫若为主任的文化工作委员会通过日本反战同盟开展对敌研究工作的特别经费的结余,由冯乃超负责。抗战胜利后,日本反战同盟宣布结束使命,其经费结余即转入群益出版社,作为党组织的投入。以上三笔金额合计27.45两黄金,占群益资金的8.03%。
2、“郭沫若”名下的股份
清单中,仅1946年第一期招股,“郭沫若”个人名下的资金就有28.66两黄金之多。这一数字如果不加以说明会难以让人理解。在人们的记忆中,重庆时期,由郭沫若领导的文化工作委员会集中了诸多知名作家学者,大家生活十分清苦,有的家庭甚至因为贫病交加而发生过痛不欲生的悲剧。郭沫若当时虽有不少作品出版,却经常拿不到稿费和版税。在这种情况下,郭沫若个人怎么会有如此巨额的资金来认购股份呢?
吉少甫同志的回忆道出了这数字背后的实情。重庆时期,群益初版的新书以郭沫若著作为主,如要付清版税,群益只能停业,所以这些版税郭沫若一直没有领取。他说:“当年郭沫若家的经济情况,我们都是非常了解的,所以,在出版社创建初期就已明确,郭沫若如无资金投入,就以书稿代资金投入。”
“郭沫若”个人名下的款项,绝大部分是群益出版社应付未付给郭沫若的稿酬和版税。解放后成立新文艺出版社时,郭沫若将他原有的股金和多年积存的版税全部转为公股。此外在“郭沫若”名下,还含有群益出版社同人和个别作者的份额。董事会成立之初,群益出版社三位主要成员吉少甫、屈楚、刘川都分配有一定数额的干股,作为回报和鼓励。吉少甫、屈楚各0.47两黄金,刘川0.37两黄金。1951年群益股东转为新文艺出版社的股东,又于1952年8月第一次发放股息的时候,这三位抗战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中共党员和郭沫若一样,没有领取新的股权证,也没有领取股息。三笔干股一起转到“郭沫若”名下,作为公股并入新文艺出版社。同时归在“郭沫若”名下转为公股的,还有陈白尘自愿放弃的《升官图》、《岁寒图》等剧作版税0.37两黄金。
“清单”中类似这种以稿酬折合成股金的还有:刘盛亚的长篇小说《夜雾》版税和稿酬3.3两黄金,作为群益的启动资金,计入一期股份;沈起予的译作《艺术哲学》、《欧洲文学发展史》版税6.25两黄金,分别作为第一、二期招股的投入。
3、郭沫若亲属对群益的支持
群益股东中,郭沫若的亲属除夫人于立群外,还有郭培谦(郭沫若的侄儿)、魏德芳(郭培谦的妻妹、刘盛亚夫人),他们都为群益的成长付出努力。投入资金最多的是郭培谦,共计15.56两。为了筹措资金,他曾三次编造不同理由,向乐山沙湾老家要钱,最后一次甚至谎称病重,让家里变卖了稻谷来救急。郭培谦作为群益创办人,还把他在重庆西来寺20号开办的酱油作坊提供给群益作社址,为中共党组织提供了一个可以住宿和联系工作的接头地点。这房屋也作价计入郭培谦的股份。
4、携手共进的新闻出版界朋友
(1)南京《新民报》社的创办人陈铭德。
陈铭德,成都人,郭沫若的至交。1937年7月27日郭沫若由日本回到上海,8月1日《新民报》就刊登了对他的专访,发表了他的诗作。不久,郭沫若去南京见蒋介石,即在陈铭德家中留宿。《新民报》迁往重庆以后,陈铭德、邓季惺夫妇与周恩来、邓颖超有了直接接触。周恩来曾两次由郭沫若陪同到陈的寓所,对《新民报》采编人员阐明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及文化战线上的斗争策略。这些往事已传为文坛佳话,如今,“清单”对陈铭德截止到1945年8月为群益投资9.4两黄金的纪录,又为郭、陈之间的交谊补充了新内容。
(2)“俞少斌”,一个似曾相识的人名。
海燕出版社创始人俞鸿模,一名俞少歧,郭沫若在日本流亡时和他相识。值得注意的是,“俞少歧”的名字和群益股东“俞少斌”仅有一字之差。据吉少甫分析,后者可能就是俞鸿模的四哥或者堂兄,他在南洋经商,是海燕出版社的投资创建人。如果没有弄错的话,“俞少斌”名下的4.16两黄金,应视为俞鸿模家族对群益的支持。
海燕和群益有过密切合作,但海燕的经济状况比群益好,发行量比群益大。据俞鸿模在《海燕十三年》中回忆,1946~1947年在与上海群益合作出版的13个月中,出版新书26种,重排再版书约400万字。为此,俞鸿模的同乡邱文镯曾投入约100两黄金推动运作。群益、海燕、大孚三家合并为新文艺以后,俞鸿模又主动要求捐出自己名下的全部股份。不过,新文艺出版社婉拒了这番诚意,将他的股权继续保留下来以便吸纳更多私人入股。
(3)从事电影和书刊发行的侨商李君侠。
抗战期间,李君侠曾参加陈嘉庚组织的南洋慰问团到内地访问;战后,在由华侨电影企业公司拍摄的故事片《再生年华》中担任监制,与沈西林、项堃合作。1947年底郭沫若、冯乃超、夏衍转移到香港。其时,李君侠正参与经营《香港日报》,彼此往来更加频繁,并成为群益的第三期股东,投资23.32两黄金。
群益的发展无时无刻不依托着进步文化界的支持。舆论界对群益版新书的宣传推介,演艺界对群益版剧本的上演,都促进了群益出版物的销售,形成间接的经济支持。而当时有实力直接给群益提供高额经济援手的报界出版界人士确属凤毛麟角,所以陈铭德在重庆,俞鸿模在上海,李君侠在香港的投资,尤为难能可贵。
支持过群益的小额股东还有24人,他们是:
第一期 谢怡云、潘汝培、陈涛、李何林;(另有两个名字因纸张破损,已经无法辨认)
第二期 段崇高、蔡金先、汪则范、张志勤、傅镜秋、潘静浩、汪海清、屠易;
第三期 杨少山、湛兆霖、王少岩、高年、何春棠、陶镜清、黄玉怡、刘荣、陈元白、钟明沫。
这24个名字的背后肯定都少不了一段感人故事。他们的小额投资多则不足1两黄金,少则只有0.05两,却也集合成13.08两,一笔不小的金额。
5、民族工商业界的鼎力相助
郭沫若、阳翰笙都是四川人,作为群益招股的主要策划者和组织者,取得不少川籍工商业界的信任、敬重,成为莫逆之交。因而川籍工商业界的投资在群益资金中占有相当比重。以西南蚕丝公司总经理范崇实、四川山货大王古耕虞、四川著名企业家胡子昂为代表的工商界人士共投资193.92两黄金,占群益资金总额342.03两黄金的56.7%。实事求是地说,如果没有“清单”提供可靠证据,这个数字将永远不被后人了解,因此有必要对这些工商界人士逐一加以介绍。
(1)西南蚕丝公司(原名四川丝业公司)总经理范崇实,爱国民族企业家。抗战时期曾为八路军办事处提供资金,多次参加《新华日报》在重庆召开的工商界座谈会,同中共党员和进步人士关系密切。
西南蚕丝公司是对群益投资次数最多、投资额最高的股东。“清单”记载,西南蚕丝先后投入8笔资金,总计59.18两黄金。仅1946年10月投入的一笔资金即1.25万港币,折合黄金41.6两,解决了中期群益股份公司在购买纸张、排印、打纸型、印刷发行等方面的资金需求。这笔大额投资的经手人是由主管上海业务的经理谢思洁,但不可能不得到总经理范崇实的同意。西南蚕丝公司与郭沫若、群益的关系并不限于资金支持。1946年5月,郭沫若、于立群偕全家告别重庆飞赴上海,大量的手稿、书籍不可能随身携带,即由西南蚕丝公司伪装成出口生丝,从水路运往上海。可以想见,重庆时期郭沫若的重要著作:史论《十批判书》、史剧《屈原》《虎符》《孔雀胆》的手稿都经历了这番辗转。此外,在上海为群益出版社选址,为郭沫若在上海狄司威路719号的寓所交付租金,这些工作也均由公司经理谢思洁出面办理。新中国成立以后,谢思洁由郭沫若介绍进入人民文学出版社,继续为新中国的出版事业做出贡献。
(2)“古耕渔”,当即古耕虞,解放后担任过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外经贸部顾问,重庆人。战前,古耕虞便垄断了四川猪鬃的加工出口。抗战期间,因为军舰、军车、飞机的油漆,枪炮弹膛的清洗都离不开猪鬃,因而猪鬃成为重要的军用物资。古耕虞以大局为重,接受国民政府以低价对猪鬃实行统购统销,销往海外,换取外汇,支持了中国政府的财政收入和反法西斯盟军的作战。1949年古耕虞以1.5万港币投资群益,折合黄金50两,保证了上海解放以后,群益与三联书店、新民主出版社合作完成的七种毛泽东著作单行本的印刷、出版和发行。
(3)任宗德,爱国民族企业家,1945年11月投资的17.31两黄金,是群益东迁上海前的重要资金。任宗德是郭沫若的同乡,四川乐山县人,开办过肥皂厂、煤油厂和酒精厂,30岁就拥有数百万美元的资产。抗战时期曾主动为《新华日报》提供周转资金,资助进步话剧在重庆上演。他的国防动力酒精厂总管处也成为共产党人和民主人士在重庆开展活动的场所之一。郭沫若在“校场口事件”中被国民党特务打伤后,为避免发生不测,即乘坐任宗德的轿车前往医院。任宗德不仅投资群益,还是上海大孚出版公司的主要投资人。大孚公司1947年出版了郭沫若的《沸羹集》、《天地玄黄》等书,1951年停业,与群益、海燕合并进入新文艺出版社。
任宗德也是在中国电影史上一位功不可没的人。抗战胜利后,阳翰笙根据周恩来指示,在上海创建崑崙影业公司,任宗德倾其家产出资支持,出任总经理,拍摄了《八千里路云和月》、《一江春水向东流》、《万家灯火》、《乌鸦与麻雀》等进步电影。
值得一提的是,群益第三期招股时,于1949年5月投资的20两黄金,投资股东署名“沈西琳”。在群益出版社工作过的老同志无人提及沪港两地企业界人士中有“沈西琳”这样一个人物。可是,这个名字却让人自然联想到1946年进上海联华新艺社当摄影练习生,后进入崑崙影业公司任摄影助理的沈西林。一个摄影助理不可能在两年多的时间里积累出20两黄金这样丰腴的个人财富,这款项是否是任宗德委托沈西林经手的第二笔投资,有待进一步证实。
(5)“冯克熙”、“胡克林”名下的资金是冯克熙代表胡子昂父子对群益的投资。
胡子昂是四川著名民族企业家,时任重庆市参议长;胡克林为胡子昂之子,时任重庆民盟负责人。胡子昂父子是群益一期招股的大股东,加之胡子昂对于重庆社会各界的影响,他的侄女婿冯克熙成为董事会推举总经理的理想人选。据冯克熙回忆,胡子昂父子对群益的投资约20两黄金。因此,除去“清单”记录的14.06两黄金以外,还会有用其他化名立户的资金投入,具体是哪些,现在已经无从查清了。胡氏家族的投资成为群益东迁的主要资金,加上西南蚕丝、任宗德、陈铭德等人的投资,为筹建上海群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6)最后一位投资33.33两黄金的大股东——黄仲傑,迄今尚未找到和他有关的任何材料。或许这是某位大股东的化名?某家大公司的经手人?在情况尚不明了的情况下,暂将这笔款项归为工商业界的投资。期待这篇分析报告能引起知情者的注意,填补上这个不应该被忽略、遗忘的缺位。
吉少甫同志捐赠郭沫若纪念馆的《群益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清单》,印证了群益出版社实行股份制是一项十分正确的决策,它有效地扩大了群益出版社的资金来源,推动了出版发行工作的拓展;同时也印证了进步文化事业的成长和发展,是中国共产党人和来自五湖四海的各阶层有识之士的共同追求这一不争的事实。不难想象,如果没有中国共产党深得人心、多姿多彩的统一战线工作,如果没有前后几批群益人和群益作家队伍的执着耕耘、无私奉献,如果没有胡子昂、任宗德、范崇实、古耕虞等实业家的信任与慷慨大度,群益将无法走完历时9年的路程,更难以为中国的出版事业做出许许多多扎扎实实的业绩。群益全体股东的初衷是一致的,追求是共同的。正因为如此,到群益出版社并入新文艺出版社为止,才会呈现出43名股东无一领取过股息和红利,无一提前撤资的局面。他们为中国进步出版事业所作的贡献,令人敬意油生。
刊《中国纪念馆集粹·学术文萃》,北京出版集团公司 北京出版社 201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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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吉少甫编著《郭沫若与群益出版社》,百家出版社2005年8月。
吉晓蓉、郭平英整理《笔谈群益出版社的股份制——吉少甫答郭平英问》,《新文学史料》2009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