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批判书》的评价与争议之回顾与认识
《十批判书》自其成书至今,肯定和褒扬之辞不绝于耳,批评和非难之声也没有停息。各种意见不仅出现于学术批评的范围之内,而且还见之于学术批评范围之外。
仅就学术批评范围内的意见而言,《十批判书》所取得的学术成就当实事求是地加以评价,所存在的不足与失误也无庸讳言。我们知道,《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作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拓荒之作,尚存在有许多不足和缺陷,郭沫若自己认为:《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只是我研究中的初级阶段”,是“用科学的历史观点研究和解释历史”的“草创时期的东西”,在《十批判书》中,他对这些缺陷(主要是西周社会性质等问题)作了自我批判和纠正,继续实践着他所说的“我也正是想就中国的思想,中国的社会,中国的历史,来考验辩证唯物论”在中国的“适应度”的观点。这不仅表明《十批判书》在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解释中国历史发展特点上较之《中国古代社会研究》更进了一步,而且充分反映了郭沫若并未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当作教条化的公式,而是力图通过具体研究来检验它是否符合于中国的历史实际的思想。以郭沫若为代表的老一辈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是最早考虑“适应度”问题的,也是最早试图努力解决这一问题的。《十批判书》就是其中的一个代表。前有朱自清评价《十批判书》时就已经指出“先得对古代的记录有一番辨析和整理的功夫,然后下手,才能有些把握,才不至于曲解,不至于公式化”,最近仍有论者同样指出“郭沫若研究先秦诸子的动因之一,就是批评学术界的‘主观主义’和‘教条主义’”。
郭沫若对先秦学术思想及有关人物的评价有着自己的标准,“我的好恶的标准是什么呢?一句话归宗:人民本位!”《十批判书》中对孔子、墨子、韩非的评价,就是以“人民本位”为标准而作出的。然而,过分地强调用“人民本位”的标准来判断历史人物的“善”与“恶”,并以善恶、好坏来代替对历史发展所起的作用,有着一定的片面性,如果再联系到当时的时代背景,而将对历史人物的评价涉及于现实中,难免就会发生问题。郭沫若对秦始皇的评价就存在着这个缺陷,《十批判书》在新中国建立前后的一些遭遇亦以此相关。秦始皇实现了中国的统一,建立了中央集权国家,秦朝的政治经济制度为二千年的中国古代社会奠定了基础,对中国历史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如果离开了这些内容,看不到秦始皇对历史发展所起到的作用,仅从他个人的品质、作风与行事等方面去否定他,把他那些有目共睹的业绩解释为幸运和偶然,郭沫若这样的观点显然是站不住脚的。究其原因,这与更多地从善恶角度出发过分使用“人民本位”的标准而忽视了历史作用的判断有关,与郭沫若的诗人性格与感性上对秦始皇的憎恶有关,与借秦始皇隐含有对当时蒋介石法西斯统治的批判有关,与介入了当时反独裁、争民主的时代意识有关。对于这些不足和失误,郭沫若自己不是没有察觉到,他后来不断对自己的观点作出反思和纠正。50年代他提出“今天我们对于秦始皇是应该有一个公平合理的批判的看法的,不可全面来否定,也不可全面来肯定”,“我认为历史上有不少人物是应该肯定的。但其中有些人还受到歪曲,应该替他们翻案。殷纣王、秦始皇和最近正在讨论的曹操,都是”。
同样情况不仅表现在《十批判书》中,也曾经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中存在的问题。《十批判书》的遭遇只是比较典型地反映了出来。由于成书之时即有着某些非学术因素的时代痕迹,日后便有继续受到非学术因素干扰的可能。具体说就是60、70年代毛泽东的“《十批》不是好文章”这样曾经是一言九鼎的评价对《十批判书》和郭沫若产生的消极影响。同属学术批评范围之外的个案,就是所谓郭沫若抄袭钱穆之说。某些人不惜歪曲事实,中伤郭沫若的学术道德,否定郭沫若的学术成就,使人不难觉察其所谓学术批评之外的其他目的。对于一部学术著作的评价,应该坚持历史主义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全面的加以认识,不应该因为看到其中存在着某些不足和失误就以偏概全、全盘否定,也不应该因为政治领袖的个人意见而影响到学术研究意义上的甄别评判,更不应该因为某学术权威别有用心的一孔之见而不假思索地去迎合和鼓噪。
郭沫若对中国史学的贡献是一个事实,《十批判书》的学术成就和不足也是一个事实。我们既不应因其贡献和成就,就讳言其缺点和不足,也不应因其存在缺点和不足,便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对《十批判书》如此,对郭沫若的其他著作如此,对属于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其他著作也是如此。
(张越)